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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年前,剛離開校園的我,因為缺乏工作經驗,在求職的過程中不斷碰壁,心灰意冷的我,看到了一則應徵派遣人員的訊息,便跑去應徵。在與派遣公司面談後,主管拿了一份「派遣契約」給我,上面除了派駐公司所要求的工作內容、派駐期間、薪資外,還列舉了許多要遵守的規定。簽完約後,我便到一間多媒體設計公司擔任製作助理的工作。
      工作一段時間,我發現公司裡的同事常將派遣人員視為打雜、跑腿的小妹呼來喚去,除了沒有員工福利,勞基法中最基本的保障(勞保、健保)也沒有。由於工作採責任制,每天都要加班3個小時以上,但卻沒有任何加班費。
      有一次,和我同期的一位派遣人員,在幫公司送設計稿給廠商時,不幸發生車禍,在醫院休養了一個禮拜。因為沒有勞健保,得負擔一筆為數不小的醫藥費,公司不但沒有慰問,還扣了請病假時的薪水。
當我向主管反應這個問題時,他只冷淡的回答:「如果請病假或事假,要扣當天的薪水,聘僱契約裡寫得很清楚,而且合約裡本來就沒有勞保、健保和加班費這些項目。既然已經簽名,就表示同意了,如果對公司有所不滿,等到合約期滿就走呀!」原本想提前解約的同事,因為害怕要付違約金,勉強忍耐到合約結束後才離職。
       對社會新鮮人來說,派遣工作是培養工作歷練與人脈存摺的途徑,但要注意有些公司為了節省成本而鑽法律漏洞,使求職者的權益受損,簽約前要看清契約內容,才能保障自身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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