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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時所選填的志願和未來的工作息息相關,但許多人常在進入大學後,發現志趣不合,或是就業後學非所用。我曾經有過兩次選填志願的經驗,第一次是高中畢業時,因為對新聞工作的憧憬,我填了當時相當熱門的新聞系。但實際進入到大學之後,發現系上的課程以理論為主,缺乏實務的練習,和現實的工作環境有著很大的差距,讓我感到有些失望。

當時除新聞攝影之外我對所有的科目都興趣缺缺每天不是揹著腳架與相機四處拍照就是閱讀的攝影書籍對系上的課業都抱著輕忽的態度。大二下學期的暑假,我接到的成績單發現自己有二分之一的學分不及格而被退學了。

被「二一」之後,我感到既懊悔又害怕,遲遲不敢告訴家人,直到快開學時我才告訴他們這個事實,家人感到既痛心又失望,執意要我再重考,但我卻堅決要走向攝影的道路在強烈的反對聲浪中,我獨自留在台北學攝影,之後來到婚沙店擔任攝影助理

婚紗店是實現新人們夢想的夢工廠,美麗可以量化,風格可以複製,業績是唯一的生存法則擺盪在商業與藝術間,我對攝影的熱誠一點一滴消磨怠盡。在職場工作後了兩年後,我決定重考回到校園拾起五年前的高中課本,從婚紗街轉戰到補習街,經過半年的準備,我考上了台中師院的語教系

雖然繞了一大圈後又回到原點,但在摸索的過程中,我感受到興趣就像情人,她不一定能成為你的終身伴侶,在選填志願時,應多考量為未來就業的方向,及職場的環境,才能找到一輩子的「牽手」。

刊登於自由時報98.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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